
禁止古董買賣公告
依循國內文化資產保護法、UNESCO 1970年國際公約,以及維護旅宿公共空間的安全性、合法性與入住品質,緩慢大鵬灣即日起實施以下規範:
【禁止古董及藝術品之買賣行為】
本旅宿禁止於館內進行任何形式的古董、藝術品買賣行為,包括但不限於:
- 於客房、公共空間、餐廳或庭院等場所進行展示販售
- 於旅宿內進行私下交易、交換、推廣或商業邀約
- 使用本館設施作為古董買賣的會晤地點,與本旅宿無授權之外部人員進行物品交易
【禁止寄放古董及藝術品】
基於物品高價值與高風險,本旅宿亦 不提供古董與藝術品的寄存、保管或代收服務。
【規範目的】
此規範旨在:
- 確保旅宿空間之使用符合公共安全,避免文化資產或高價物件的保管爭議。
- 維護所有旅人安靜、放鬆與純粹的住宿體驗,並遵循國內外旅宿業常見之安全與合規標準。